第2种观点: 根据规定,土地征收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审批权包括基本农田、超过35公顷的非基本农田耕地以及超过70公顷的其他土地。其余用地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国务院备案。在征用土地时,若涉及农用地,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法律分析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的批准权如下:(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在征用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拓展延伸征用土地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征用土地的申请流程和要求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征用土地的申请书,并附上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如土地权属证明、土地评估报告等。其次,政府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勘察,以确定征用土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接着,申请人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商讨征用土地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并达成协议。最后,申请人需缴纳相关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土地移交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下的征用土地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详细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完成申请过程。结语征用土地的申请流程需经多个步骤: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文件,政府审核并实地勘察,商讨补偿方式并达成协议,缴纳费用并完成土地移交手续。不同地区和情况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3种观点: 征地需要的手续有: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